新闻资讯
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资讯 > 时事聚焦

辽宁:鼓励体育美育专职教师以“走教”方式到农村学校兼职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2-01-10    作者:
  分享到:   
二维码分享

中国教育报-中国教育新闻网讯(记者 刘玉)近日,辽宁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《辽宁省加强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,《计划》提出配齐配强体育美育教师,加强农村体育美育师资力量补充,鼓励各类体育美育专职教师以“走教”方式到农村、中小学校担任兼职教师。

《计划》指出要大力加强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,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,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,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,并从七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任务。

一是加强体育美育教师师德建设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加强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。二是加强体育美育师资培养。全省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师范类专业,以及体育、艺术院校要加强体育美育师资培养,着重对体育美育专业师范生进行师德教育。三是配齐配强体育美育教师。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要求配齐教师,根据国家规定开齐开足体育美育课程。四是完善农村中小学校体育美育教师补充机制。加强农村体育美育师资力量补充,重点补充农村、边远、贫困和民族地区乡(镇)中小学校体育美育教师。五是加强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。鼓励各类体育美育专职教师以“走教”方式到农村、中小学校担任兼职教师。鼓励专业文艺团体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举办专题美育讲座、开设美育课程。六是推动体育美育师资整体素质提高。建立高等学校与政府、行业、企业、中小学校协同培养体育美育教师的机制,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美育师资水平。加大对中小学校体育美育教师特别是乡村体育美育教师培训力度。七是依法保障体育美育教师待遇。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,切实保障体育美育教师在授课、备课、进修、培训、奖励、职称晋升等方面,享有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。

《计划》要求,辽宁省各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要将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,保障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所需经费列入预算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体育美育课程开课率,作为对学校评价、考核的重要指标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纳入督导内容,定期开展专项督导,及时通报结果。

本文转载自中国教育新闻网,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观点,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,如有对您造成影响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!